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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58歲蕭姓男子與年邁母親、菲律賓籍女外傭同住,因妻子長年滯留大陸未返,他多次買手機、乳液和女性內 疑難雜症衣褲送外傭後,趁機襲胸摸奶、還以手指性侵得逞,遭彰化地院依利用權勢猥褻與性交兩罪,判處1年6個月徒刑。



判決指,前年9月蕭男兄長出資聘僱菲律賓籍女外傭擔任家庭照護員,蕭宅家中僅3人同住,菲女平日睡在蕭母房間內的小隔間;因蕭妻長年返回大陸娘家甚少返台,他竟對菲女起色心。為了籠絡菲女,蕭男先是為她辦行動電話、支付通話費,再購買高價女性保養品、內衣褲送她;前年9月20日,蕭男要求菲女試穿新買的胸罩給他看,趁機摸乳,同年12月5日傍晚,蕭男趁母親洗澡之際酒後闖入房間旁隔間,指交性侵得逞。菲女忍無可忍,透過社群軟體向家鄉弟弟訴苦後,決定撥打1955專線投訴,在專線人員與警方協助下揭發蕭男獸行;原本工作許可至明年2月的菲女也提早在去年1月18日匆匆離台返回菲律賓。蕭男矢口否認判刑,辯稱買東西的錢都是墊付借她,並非贈送討好,其辯護律師則稱菲女是因不適應在台工作生活,因此想藉不實指控達到盡快回國目的,但均不被法官採信。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,目前外籍藍領移工來台工作,為求更好收入,受本國及工作地人力仲介業者剝削,已令經濟狀況亟待改善之原生家庭先添加一筆負擔,背負沉重壓力,社經地位多半弱勢;被告不但未提供良好工作環境,反而不尊重其性自主權,藉權勢一再侵犯,對菲女所造成之創傷顯非輕微。法官針對蕭男所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,處7個月有期徒刑,又犯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,處1年2個月,合併應執行1年6個月。(中時)

緬甸抓姦

行蹤調查B545CD43454AFC8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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